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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2年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今年单位改革,撤掉了几个部门,我所在的就是其中一个,现我们准备去办理手续,请问我们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具体情况如下: 1、当时该单位在电视上打出招聘广告,我们是看到后去应聘的。 2、2002年7月进去,当时说的是我们属于部门聘用(这个单位定好一个部门多少个编制,可这部门的事情这些人又做不完,或者说是没法做,因为正式职工好多都是“当官”的,下面要有做事的人,所以我们属于部门聘用,工资由部门发。注:此单位部门有经济收入。) 3、2004年我转为单位聘用,这样单位建有名册,工资也由单位发放,但在同一部门工作。 4、2008年5月,部门正式撤掉,我们工作到4月30日,手续拖到现在,中间我们去了几次, 都说在忙其他事情,推到现在终于可以给我们办理,定于下星期。 5、我们的收入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话费补助+车费补助+福利。 6、基本工资2004年时是好象是550,从2007年年初加到780;绩效工资每月300-400左右,车费50,话费50;福利是节假日不定额发放,还有年终奖等。也就是除掉福利,我每月收入在1200-1300之间,年收入在1.8万-2万之间。 请您帮我们出出主意,谢谢了!

争议解决 2008-11-08 23: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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