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自2010年持续血尿一周晕厥,进入医院抢救;初步检查诊断(血液、声像、及膀胱镜病理分析)确诊是恶性膀胱肿瘤;于2010年4月18日手术治疗(膀胱部分切除五分之三),切除肿瘤病理活检分析确诊膀胱癌。术后因术后并发症和免疫力低下,泌尿系感染但是因疾病对肌体的损伤和化疗对膀胱壁的损伤,膀胱炎症久治不愈我现在经常腰痛、乏力、失眠、便血、发烧;长期吃药使得消化系统和心脏不好、身体状况甚差。再继续工作力不从心;我今年40岁18年工龄(96年参加工作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8年),我要是办内退或是病退、因病退职;够哪一项标准?,办那种退养好?济南市如办因病退职需要补交养老保险吗?

其他 2019-05-26 2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补缴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政务大厅咨询了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分散保险责任,适应我国向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如企业未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处理。
  • 1,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里的钱,可以由死亡者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领取。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关于病退的办理,所需材料: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 你好,因案件的情况不同,法律适用就会有差别,为最大限度维护权益,请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