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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开一年时间,一年后离婚,孩子由男方扶养,在这期间女方对孩子不闻不问,这种情况女方构成犯罪行为吗

其他 2015-01-15 1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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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女方支付抚养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看具体案情
  • 您好,不构成犯罪,但可起诉女方要求其承担抚养费,一般为女方月总收入的20%-30%。
  • 不构成犯罪 。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 可以主张支付抚养费
  • 你好,违法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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