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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打工的,老板是香港的,我在大陆负责帮他收发货物。 做了好几年了,所有的对帐收货都是我签名的。 现在有一张是对到2006年的帐,是我签的,还欠对方100多万,现在对方找不到老板要找我。 我和老板没有劳动合同,而且他汇款进来也不是用他的名义汇进来的。 我要怎样办。

其他 2008-11-01 00: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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