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我方租赁张某水产养殖池18亩,当时未签订书面合同只做了口头约定。在场知情人有另外两人,一人为村委书记。口头约定为20万元20年租期。2年后2012年张某认为当时价格偏低希望获得一定补贴,我方在饭局上给予其现金5万元也未开收据证明。而后2014年张某病逝,张某的儿子找到我方拒不承认真实合同事宜,并提出其父亲遗嘱为2015年到期。现要求我方重新租赁。请问我方该如何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呢?只有无利害关系的两位证人可以吗?还需要那些证据呢?

其他 2015-01-17 16:59 人浏览
共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无相关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