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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小孩今年十二,一直随我父母生活。由于种种原因现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给我,小孩随我男方仅愿付抚养费200元/月,一审由于我不能接受此条件故未判离,时过三月,此间男方避而不见,对小孩也不问不顾。法院说如再开庭就判离。我愿离,但我并无过错,男方如此我不服,请问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0-07-14 23: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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