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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厦门分公司的业务项目,因合作方在福州地区也开展该项业务,合作方在福州地区的这项业务只能和我们的总公司(也就是在福州)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都是分公司执行和享受,包括收益,福州总公司在这里只需要出场地,最后的收益会分一小部分给到总公司。问题A、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分公司的权益?B、是否可以签订一个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的协议?C、签订协议的话是否需要合作方的同意?B、最重要的是,协议大概需要怎样的框架?

其他 2015-01-19 0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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