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xx有限公司三角分公司的员工。由于公司效益欠佳,据说要把分公司合并至总公司,两公司之间大约要两个小时的车程,公司让我们签字辞去分公司的工作,然后再去总公司签另外一份合同进总公司。大家对此都不同意,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像这样的公司合并,变更了工作地点,公司算不算合同违约?员工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金?恳请尊敬的律师给支个招!谢谢啦!

其他 2012-12-05 14: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