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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有块地是以前国家给分的(在乡下),没有任何房产证明土地证明,现在有人要修房子要占到这块地,就打算买下。但是钱没有给到我外婆,而是没有经过我外婆的同意就直接给了我外婆的孙子,现在我想知道,我外婆的孙子有没有权利收这笔钱?付款方没有虽然给了钱但是没有给到我外婆,他能不能继续占地开工?

其他 2016-07-18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想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也可直接起诉解决
  •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跑得多就办得快;2、普遍对房产证更重视,办按揭也要涉及房产证,而土地证没有催得那么紧,不着急办;3、办理土地分户证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影响资金周转;4、还有的开发商已经把土地抵押贷了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办证。目前政策将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有些地方已经实施。
  • 土地证和房产证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的,要证明房产的所属权,还得是房产证说了算。所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进行购买的,因为土地证仅仅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不能证明,大家购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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