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交通事故至人骨折受伤,驾驶员全责,伤者入院20天后并发原有粥样硬化心脏病后死亡,驾驶员是否负刑事责任。病理尸检报告最后结论是:死者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和肺内感染,加之原来患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导致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死亡。肇事驾驶员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是否可以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检察院是否会接受案卷起诉?

其他 2017-04-14 1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要付刑事责任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 直接因果关系要看司法鉴定认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