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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52岁,乐清大荆人)于09年12月向永嘉当地一村民购买6株红豆杉,在移植过程中被举报,树被没收但都活着。次年4月当地公安局发布网上通缉令,6月7日当事人被乐清公安局逮捕,移送至永嘉看所守。 7月7日,案件移交检察院。现已关1个多月了。 请问,判刑会是多少年? 可以保释吗?

刑事辩护 2010-07-17 06: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及时委托律师去会见你父亲,确定事实情况后,再处理应对方案.
  • 红豆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你爸爸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帮忙了解案情和会见当事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你好,江西凯震律师为你解答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你父亲涉嫌的罪名可能是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但据你反映的情况,构成本罪很牵强,因为你父亲只是购买,没有采伐和毁坏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请致电。
  • 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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