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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结婚二十年,婚生子已满18周岁,夫妻共同经营生意,门头营业执照名字是妻子的,婚后买的楼房是共有的,车子也在妻子名下,夫妻白天一直在一起经营门头生意,丈夫认识了一名带有一女的寡妇,隔三差五的去寡妇家同吃同住,有了性关系,想问该丈夫与小寡妇是不是同居关系,还是情人关系

其他 2015-01-22 22: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 可以及时搜集固定相应证据,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帮助。
  • 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话能构成重婚罪,否则不好认定。
  • 如感情确已破裂,有离婚打算,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建议电话咨询,希望给您更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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