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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其他 2020-01-11 09:1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您好,这个是可以需要的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一般来讲,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大学没有毕业,实习只是从准毕业到毕业拿到毕业证这个期间,算实习。而且在拿到毕业证前如果签了合同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你没有毕业证,你就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实习生只能签订毕业生实习协议,在拿到毕业证再签订劳动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正确理解应为: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应当(即负责)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
    该条并不涉及被派遣人员的任何事项,被派遣人员只能跟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同时需要与接受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因此,“用工单位没有签的,是否就能理解为工资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同样是不存在的。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大学生实习,劳动合同不是必须签订的 。
  • 不一定。。。。
  • 大学生实习,劳动合同不是必须签订的。
  • 如果是学习实习的话,要签定劳务合同。
  • 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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