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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所高职大专的专业老师,在这个学院,我工作了4年多了,自从2004年毕业的时候到校,与学校签了一年的协议,到现在为止,一直在学院工作,但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们是民办高职大专,请问,这个处境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而且我们只办理了2008年开始的失业保险,其它任何保险都没有!~

其他 2008-10-30 22: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最新劳动法规定:你只要在一家单位工作满一年,而这家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是规定为这家单位已经默认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可以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了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你就不要怕了。既然法律是规定你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其他社会保险你单位都必须要帮你办理,只要不办理,马上可以申请仲裁。
  • 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一、补办社会保险,二、自2008年2月以来双倍工资,三、如果你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支付4年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与单位不能协商一致,建议你向劳资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简便的办法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省时省力,但不好是如果牵涉到有争议,通常会要求上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仲裁方式,则可以要求补缴保险、不签劳动合同并可以追索赔偿金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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