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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驾驶汽车从南大门出门,右转驶上门前道路向西行驶,被后方驶来的电动车追尾,相撞时车头已转正,车身完全位于机动车道上了,且撞击部位为车后部左侧,因此我可以断定相撞时电动车也位于机动车道,现在对方股骨处骨折住院了,想知道这种情况责任如何划分?

其他 2015-01-22 2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 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你好,咨询交管。
  • 如果确定是追尾,那肯定是追尾的全责。但最终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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