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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别人有外观专利的产品,作为我产品内的一个部件,而整个产品于别人有外观专利的产品本质上的不相似,请问别人可以向我主张侵权么?

其他 2010-08-13 22: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如果部件的取得不合法,将构成侵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同时根据《专利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将外观设计产品作为零部件生产另一产品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应该属于销售行为。而销售行为的销售者如果能够提供合法来源,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 未经许可的制造、销售行为属于侵权。
  • 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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