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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患者的儿子 我父亲今年3月18日住院 被诊断为多发性胆囊炎 于3月20日手术(腹腔镜胆囊摘除术)术后胆汁漏 产生黄染于3月30日二次开腹实施腹腔探查术 术中清除腹腔积液约(胆汁)2500毫升 发现右肝管破裂或断裂 医生又为病人实施T管引流术 术后80天发现T管引流未见减少而不能拔管 我患者方要求转院并由院方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于6月22日转院到中国医大二院 再次检查发现胆总管梗阻 6月25日三次开腹为病人手术 术后恢复期为半年 才能为患者拔取身上的T管 现在正在恢复期仍在住院 患方认为第一次手术发生了医疗事故 肝管破裂胆汁漏 产生黄染导致病人的二次 三次开腹手术 给病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想请问律师 患方现在是否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还是等6个月后病好出院再做医疗事故鉴定???

诉讼 2010-07-17 1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的时效是1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连续。
  • 首先应该将前一次的医疗病例封存,然后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或者现在也可以直接向卫生局要求申请鉴定,医疗鉴定排队时间需要半年左右,现在既可以去申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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