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还处于产假期间,产假截止到8月10号。今年7月我与公司的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不想与我再续签合同,但鉴于我现在正处于产假期间,公司将与我的合同期顺延至哺乳假结束。国家规定的哺乳假是一年,但是公司只给我们一个月的哺乳假。公司的意思就是我歇到9月10号还要再回公司上11个月的班。然后再正式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我产假期间公司并没有支付我工资。这样做公司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向公司争取到我剩下11个月的哺乳假?

其他 2010-07-18 16: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