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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认识的男朋友,跟他在一起两个月左右。。当初他说很爱我,但每次见面他都要色我。而且不给他都要硬来,还打过我。在一起两个月左右我只用了他的吃饭费用和他送的礼物就两千左右,他打过我,而且发现他是有老婆的人了然后我提出分手。他写下:要我欠他八千。是他自己添写数字。欠条的姓名我不肯签字,因为只用了两千左右他要我还八千,肯定不签,然后他威胁我要我签我就签了,指拇也是他拿我手来按的,现在他打电话打扰我说:你快点把钱还我,记得你的欠条写的是一万八。这条欠条是他写的,而签字也是他威胁我的。。现在他说要去告我,,能告得上吗?

其他 2015-01-25 19: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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