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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跟姐夫结婚三年了。小孩现在一岁半,我姐夫游手好闲,没有正式工作。我姐姐上班补贴家用。现在两个人感情破裂闹离婚,是我姐夫提出来的,但双方都想要小孩,孩子有时候是婆婆带,但是经常生病,我妈妈有时候也帮忙带小孩,我姐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但下班带,而且她婆婆喜欢打麻将,经常带着小孩打。请问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谁?是个男孩子

诉讼 2010-07-19 18: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女方有工作,收入稳定),所以判给你姐姐的可能性大 ,来证明由自己一方抚养孩子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有利。
  •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再加上女方有工作,收入稳定,所以判给你姐姐的可能性大
  • 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归女方。所以让你姐姐尽快起诉
  •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会判给女方带。
  •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尽快到法院起诉,可以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由自己一方抚养孩子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有利。
  • 两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
  • 一般会判给女方带。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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