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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但不是正点上班时间,遇上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可否算工伤?

仲裁 2008-10-31 10: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算工伤的可能性较大,但具体的情况需具体的分析,建议你,详细陈述具体的情况,以便有效解答,维护合法的权益。
  • 工伤
  • 只要是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即是工伤。可联系我或到我律师所面谈。满意请采纳。
  • 在上班途中就是工伤,快到劳动部门报告
  • 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 属于工伤!
  • 算工伤
  • 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条件,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你在上班途中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摔倒在地,当场昏迷,不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由于你是无证驾驶,又没戴头盔,所以占主要责任.对方横穿马路,也有过错,占次要责任”无关。 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如果是无证驾驶那是不算工伤的”答复是错误的。劳动者只有出现第十六条中规定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时,才不得认定为工伤。而你无证驾驶,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且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 但由于你的受伤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就没有责任承担,你的治疗费用及一个月休假等,可以按照非因工负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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