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加班后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致人死亡,算是工伤吗?如果是工伤,因此造成的工伤费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19-03-02 1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就是从职工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途中,既包括职工按照正常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上下班的途中。
      其二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其中既包括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损害,也包括未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   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注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下班途中车祸死亡,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 1.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根据1964年4月《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第54问的答复“
    (9)职工参加本企业所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比赛时负伤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由此可以看出,该规定已经将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活动视为员工在履行企业的工作职责,可以看做是工作的一种另类的延续,从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认定在企业组织的活动中受伤为因工受伤,这种情况已有很多相似的案例被认定为工伤。
    4.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甘孜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