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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早晨,我家往缸里放水溢出,漏到楼下的过道上,对方家属骂人,我家属回骂。我 向对方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一切损失。然后我将我家属带往菜市卖菜。走出我大门口,对方家属拦住 我家属打了起来,被劝开;5分钟后,她又专门跑到菜市来骂打我家属,又被我劝开,我又为漏水之事给 对方赔礼道歉;10分钟后,对方男人打电话叫来妻弟行凶打人,并对他妻子说:“你去给我打,整出事来 我负责,挡不够花几千块钱”。他妻子便同他妻弟来砸了我的菜摊,他妻弟抢下我家属手中切菜的 *** 杀到 我家属喉部时,被中间人推开,中间人手指血管被切破,对方又用 *** 向我家属头顶砍下之时, *** 被我夺下 。其间,对方家属把我家属的脸全部抓烂,右手咬伤数处。我家属住院我用了2300元,现在脸上留下了很 多难以治愈伤痕。当时我报了110,本地警务室来了,不作现场调查和取证,本镇镇长叫其作现场取证, 置之不理;10月11日,在本镇书记的过问下,警务室才作现场调查和取证。10月14日,政府牵头,警务室 、居委会参与解决此事(事后又多次给对方作工作),叫其赔部分住院费,对方一直置之不理。对方认为 他有亲戚在县公安局和法院上班,如果我上诉打官司,他不怕。数年前,对方夫妻和妻弟三人同样打别人, 将别人的手指伤残一根,同样没处罚、没赔钱。现在公安部门置之不理,如果打官司,一方面受了伤害花了医哟费,还要费时费钱;另一方面,因其法院有人,也可能会想出对我不利的办法。请求你的援助!

其他 2008-10-31 1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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