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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来自四川16岁的女孩。由于家庭贫寒,父母没有钱送我读书。所以在07年读完初中就到宁波来打工赚钱。准备花一年的时间赚点钱。在08年9月可以回家继续读书。所以在07年9月分我就进入咯宁波拨5威集团上班。应聘的时候我是应聘的计量员这分工作。可后来公司裁员,想要裁我!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过 咯试用期。如果要裁我就要赔我3个月基本工资,所以他们为咯逼走我,就把我 调去做拉丝工,那个大男人做都很辛苦的工作。为的就是让我自己写离职报告,可是我觉得自己很不值得。做计量员那分工作本就很 辛苦的咯,每天上13,4个小时的班,为咯读书 ,我坚持咯下来。但是他们这次这样对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咯。求求你帮帮我。

其他 2008-01-14 09: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是一种变相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你当时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安排你做什么工作的,如果单位想更换你的工种,应当首先得到你的同意,而且,你公司每天都加那么长时间的班,你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要求获得加班费并安排你继续做计量员那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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