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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叫啊辉,来自广西现于广东打工,于2005年本人与一个湖南女孩子交往三年,并生下两个女孩子现大已有五岁,小三岁,因家庭经济困难,女方以离家出走两年同别男人生活,女方并没有给孩子任何抚养费用,就连言语上的安慰也没有一句.我该如何向女方要取孩子的抚养费,上诉状应该怎么写?如果女方坚持拒绝给孩子抚养费,我应该到那里去上诉她

离婚 2011-12-08 14: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 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对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话,你可以起诉她,诉讼请求方面是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会受理的。如您需要帮助或仍有不明白之处,您可直接电话联系或直接到我办公室面询。(咨询免费)
  • 可以在对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 可以请律师帮你,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在女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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