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丈夫离婚已有十一年(1999年至今),女儿归我抚养,法院当时判决丈夫每个月给女儿的生活费为五十元,但一直到现在,丈夫却没有履行其职责,一分也没给,现在女儿已上中专,生活费、教育费都不断增加,我一个无业人员,靠打工维持生活。实在无法再支付女儿的这些费用,想与前夫讨回女儿的抚养费,并增加一些,可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恳请各律师赐教为盼。

离婚 2010-07-21 1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并增加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 你好,可以以你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和未履行的抚养费。
  • 即以女儿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百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