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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的窗户在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严重,漏风漏雨,物业多次维修仍未修好,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与我签定了“一次性补偿协议”,协议我自行更换窗户,物业一次性补偿2400元!    但是之后我们要求物业支付赔偿款时,物业说不赔了,给换。因为不相信物业的话,所以我们不同意改变之前的协议,我们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物业按协议执行! 问题:1.这个案件是不是适用民事案件中的合同法?适用哪条哪款?法院的传票上案由写的是“物业服务”,有关系吗?这个案件是不是就属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    2.我们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3.庭审中,对方可能会如何辩护,我们该如何应对?    

诉讼 2010-07-22 19: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案由是法律规定的,这个对你不重要。 主要是你的证据是否存在瑕疵。 即协议是否存在瑕疵,如没有瑕疵,你会胜诉。
  • 对于你们的问题,是这样的 第一,这是个合同纠纷,没有问题, 第二,如果如你所说,对方又拿不出什么证据的话,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第三,对方怎么说,如果应答,建议找几本法律方面的书看一下,不可能一下子说太多的,书上写的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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