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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进的厂!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提出辞工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要可以的话,是怎么赔偿呢?是一年一个月还是怎么赔呢?

其他 2018-08-15 10: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3、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
  • 实际中,由于劳动者在单位上班多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等到劳动者离职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加上补偿社保的话,就是很大一笔数目,因此,就有单位会以员工离职后社保不归他们管,而拒绝补缴社保。这当然是违规的,劳动者们千万要认清这一点,但对其有纠纷,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等劳动部门介入的方式解决,要都没法解决的,建议就是及时向法院起诉,因为涉及的数额较大,还建议有需要的可以找个律师进行处理。
  • 如果你自己自离或主动辞职
  • 如果你自己自离或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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