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前段时间我把门面和门面前拥有的两个摊位转让给吴小姐,第一次吴小姐付定金的时候,我们的转让合同上写的是将门面及摊位转让给吴小姐,第二次她付尾款的时候,写的又是转让给她使用,而门面是房东的,摊位则是我的名字,请问,这样签了两份协议,那我的摊位还是我的吗,或者就是吴小姐的说法,摊位已经转让给她了,不属于我了呢?但其实当初大家的初衷是门面及摊位是转让给吴小姐使用的,她无买卖权,我也并没有将摊位过户给吴小姐,她也很清楚,她拥有的只是门面及摊位的使用权,请问这样的一个情况,我的摊位还是我的吗?谢谢!我能打官司吗?

其他 2008-11-02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