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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教师退休员工(男)一直和他弟妹和妹夫生活在一起。退休教师无儿无女。他弟妹和妹夫有一个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俗称“傻子”和4个女儿。他弟妹和妹夫一直抚养退休教师到死。请问退休教师死后,他弟妹和妹夫有什么可以补助的吗(无经济来源)-(两人都70多岁了),国家有规定吗?还有他的弟妹已经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退休教师了。请问这符合法律程序吗?(请问这过继程序是什么样的流程,如果能过继,请说明一下怎么过继的流程)。如果是过继儿子(退休教师)享受国家补助吗?(过继儿子有病,不能生活)如果能享受国家补助,那么怎么申请?请详细说明一下申请流程。如果那个过继儿子评残的话(俗称傻子)怎么评残,国家给评残吗?请问一下要到什么部门评残,具体流程说详细些。国家给与这样的人怎么补助。

其他 2008-01-15 2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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