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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本是西峰人在华池县供电所看门,2014年10月5日在路边被一路公交车倒车撞的翻到在地,在众人面前把伤者送到华池县人民医院救治,脸部碰伤淤青发肿,几天眼睛都挣不开发炎,身上骨折积水,疼痛难忍,在治疗下还得吃止疼药,右脚踝撕裂脱臼,(骨折)在治疗几天后药费不够需车主付钱,车主态度不好推脱人没在,在县医院治疗5天后病情无好转,在医院没有适合我妈病的药经家人商量转到西峰中医院救治,转时给了5千元人民币,治疗几天后没有药费了,车主态度恶劣,最后推脱几天后给了1千元后在没有给了,在要不到钱我母亲病还不利于出院就自己垫钱看病,车主再无问津,在病情有所好转我们就主动提出出院,找华池县车管所与车主协商赔住院我们垫付的药费,车主说没钱说找保险公司赔,从出车祸到现在已有4个多月,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赔偿我们垫付的药费等

其他 2015-04-27 06: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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