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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电子厂里面的员工,是这样的我在厂里上了3个月,由于过年了想提前回家,其余月份的工资都发了,当然1月份我也上完了,但是到2月份的开始的时候我就旷工没有上班,人事部经理给我的承诺是让我2月5号走可是我没有去上班到了5号那天我去算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我旷工几天,算我自离,而且1月份的工资一分都不算给我请问老板的这种做法合法吗?他应该算给我1月份的工资吗?

其他 2015-04-27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厂规厂纪里有规定旷工多少日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 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 和其他损失等。
  • 厂规厂纪里有规定旷工多少日,予以开除吗?一月份工资不给,肯定不对,擅自离职造成工厂损失的劳动者才应予以赔偿,你5号到厂应该是连续三天未上班,如未达到厂规的开除条件,这属于工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还可从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出发,保护自己的权利。若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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