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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 我父亲于去年11月由于工作事故去世,单位已经界定为工伤事故并且进行了一次性赔偿。今年单位突然提到有到福清在单位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说这笔赔偿款已经由单位在一次性赔偿中将保险赔偿金部分作为垫付支付给家属,即保险赔偿金已经由单位以垫付的形式支付给家属,而保险现在因该由单位领取。我认为单位一次性赔偿是单位对家属进行的赔偿,而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保险公司对于家属的赔偿,属于两码事情。 请教,这笔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现在是应该家属所得还是单位所得?

其他 2010-07-25 1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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