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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商品房维修基金收多少

其他 2015-05-08 07: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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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购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
  • 已购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和业主共同交存。   售房单位和业主交存首次维修资金,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售房单位对未配备电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25%、配备电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30%,在房改售房款存入单位住房资金专户之日起15日内交存至专户银行;   (二)业主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改平均成本价的2%,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前交存至专户银行。 以上内容摘自《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供参考。
  • 你好,咨询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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