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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在这里发了一个问题。得到了回答但不明确,没有得到解决,请大家尽快帮帮我吧。我家小孩子在家没人带,我婆婆身体不好急着等我回家照看小孩子。 我是一名洗车场的收银员。从五月份到本公司上班,2008/9/12小店进了小偷,损失了有5000元的现金和一些货物,全部损失在7000元左右。直到第二天才发现,本人是住在店内在二楼的隔楼上,但末听到的声响,直到第二天开门上班才发现进了小偷。那些现金一直是锁在店内的抽屉里,那里面还放了一个小小的保险箱,里面还的一些单据全部连保险箱也一起搬走,当时就报警了,还拍了现在做了笔录,做笔录也是我一个人去公安局做的。老板也一直没有说赔尝问题,直到10/9左右我跟老板说我家中有事要回家带小孩子向他提出辞职,但他们一直不正面回答我可以或不可以。也不提偷的问题,直到10/25我跟他说我不能再拖了明天就要走,然后他们就告诉我9/12那天偷了的现金要我出百分之三十五,那也就是刚好是我差不多两个月的工资,换句话说我要走可以但没有工资。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快一个星期了,我今天又去找老板但他们还是说没有,请大家帮帮我吧,在这件事中我到底要负什么样的责任,为什么受害的永远是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我只是一个打工者,一天工作11个小时才一千元的月薪,没有加班费。然后老板的一句话我就白干了两个月。想到这些我真的连活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每天起早摸黑的到头来还不如人家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个世界那样不公平。谢谢大家了,请帮帮我吧。

调解 2008-11-04 2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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