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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跑路如何处理

案件执行 2017-08-05 06: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一)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有:
      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 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 你好,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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