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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为了确保权益不受损失,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后(之前有同事担保,利息一直在付),要求借款人父亲在借条中再担保,原担保人有无法律责任,另外,在原约定期限到期后的五年后,因利息间断,债权人,向原担保人提出要求其负责时,原担保人和债权人达成口头还款协议。这样的情况下原始担保人,还有无法律责任

其他 2018-08-02 0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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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担保期限视你的担保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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