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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2015年2月13日,因20多天前与岳父发生冲突经当地派出所解决和解,后妻子领孩子以看岳父为由去往乡下,一直未回。2月12日妻子她三姑拖人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接妻子孩子,我同意了,2月13日早7点左右我给妻子打电话告知10点左右将到她爷家接她,妻子同意并说在那等我。我于10点左右来到爷家,因为我是开车去的,下车后车会报警,当我从他家窗前走到门口时就看到妻子和大姑父在里屋,后拉开门进去,不可思议的一幕发上了,当时我看见外地厨房有3人,妻子的爷,四姑父,大姑。我一进门四姑父把门反堵上,随后大姑抱住我腰,爷拿着1米多长木棒朝我头部打来,我一转身打在背上,随后来到里屋,大姑,大姑父,四姑父,爷四人共同将我从地下打到炕上墙夹,有用拳头,有用脚穿着鞋踢,当时将我打的满头是血也不知从那出的,见我满头是血四人打了一会才住手,趁助手时我跑到外地,四人见我往外跑,又上来将我堵在外屋门口,又一顿拳打脚踢约5分多钟才住手。后终于逃到车上将车门反锁,打110报警120急救。后到医院急救诊断为;面部,背部,颈部多处擦伤,面部,腰部,喉挫伤。医药费3200元。

刑事辩护 2015-06-01 0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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