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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公司上班才3天就碰左眼睛了,到现在一年多了在北京xx医院做了三次手术的我左眼视力全无,虽然从一开始到现在的医疗费用全是公司承担的。我们没有劳动合同,我也没有申请法律仲裁。公司到现在就把眼睛看到现在就没有话了。我的眼睛这样公司只拿医疗费用就不用承担别的责任了吗?我的左眼没有视力就这样在没有申请法律仲裁的情况下还有没有地方去说理去啊?我大体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啊!

其他 2010-07-28 06: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算工伤。 伤残等级确定后计算赔偿数额。
  • 单位承担责任
  • 属于工伤。但已经过了一年了,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了。不能要求工伤待遇。 要获得赔偿的,只能去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因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你的左眼没有了视力,构成伤残,进行伤残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伤残赔偿金。
  • 1你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与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补订合同。2、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医疗费外,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3.你已致残,尽快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你还应享受残疾赔偿金【数额较大】、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件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协商不成即联系律师帮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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