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A 不是我们村的村民,B 是我们村的村民。A他是B的远房亲戚。B把他在村里的部分地给A 做房子。请问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B 属于非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吗? 不管B 有没有收A 的钱。 如果B 给A 的土地不持有土地证呢? 如果B 给A 的土地持有有土地证呢?

争议解决 2008-11-05 16: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