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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再婚,他一女,我一女都归对方,我老公就他一个儿子,我们把老人养老送终后,我们又与老人一所房,如果我老公死后,他女儿有权来要遗产吗,但我还活着的话

其他 2015-02-23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对方的子女可以主张继承父亲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虽然规定,他女儿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女儿不与您老公一起生活的话,他女儿应该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 您好!如没有遗嘱,女儿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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