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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我是2007年6月时入一家公司的,到了2010.5月公司总经理提出让我自己找找工作,大家协商工资给到我6月底,但没有书面的东西,现在到了约定的付钱的时候,以总总理由说我事情没做好,我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后对方公司说我是旷工的,不是被开除的,我现在我证据证明他是开除我的怎么办?

仲裁 2010-07-29 16: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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