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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保候审时间已近过了。想问下我的保证金海能要回来吗?打电话问了他开始说没收了,我说我没有违反规定,他又说不办那个案子了,说是要向上级请示一下。我是荆门的,案子是英山办的。一年以内也没有收到他们任何通知。

刑事辩护 2016-09-11 04:2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应退回。但是潜规则是交了保证金后案件不了了之,你破了财,减免了牢狱之灾。因为公安机关很容易找到你违反规定的理由,比如经传唤未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或者未经批准离开取保候审规定的住处(到住处县外)。再主张这个问题只会让你心情郁闷,因为国情如此。
  • 根据《刑诉法》第56条之规定,如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保证金应予以退还。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法规定逃走,警方可以没收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如果说确实末违反规定,应当退还。
  • 如果没违反规定,保证金应当退还
  • 如果没违反规定,保证金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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