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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黄某喝酒后和看门人员发生互殴,我丈夫身为管理人员得知消息后,迅速赶往处理此事。黄某不辨事理拿铁锨追打我丈夫,看门人员的儿子赶到后,拿砖头在黄某的头部和腰部各拍一砖头;扭打中,我丈夫夺过铁锨打中黄某的头部。(经鉴定黄某头部和腰部均为轻伤,其中腰部较重被评为八级伤残) 请问:(1)我丈夫和看门人员的儿子同罪吗?我丈夫涉嫌故意伤人吗? (2)如果仅我一方赔付,我丈夫会被免刑吗?

刑事辩护 2010-07-31 1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叙述,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头部轻伤、铁锨…… 具体电话咨询或面谈
  • 可以主张防卫过当。。。。。。 如构成轻伤,三年以下。。。。。 积极赔偿的,可从轻处罚。。。。 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以减轻损失。。。。。。。
  • 八级伤残吗?那可不是轻伤啊!共同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人罪或防卫过当,要看具体情况确定;积极赔付,可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考虑。
  • 你丈夫并没有要伤害黄某的故意,他是在解决纠纷中发生了意外,我个人认为应该是防卫过当了。 看门人的儿子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
  • 1、你丈夫和那个人(看门人员儿子)均构成故意伤害。 2、积极赔付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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