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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月向被告提出离婚,他让我给钱才肯放手,我没钱,所以拖到现在都没离成,我们没有子女,也没财产可分,我想上法院,不知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离婚 2020-08-15 19: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提交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等材料就可以立案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 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照片等。下面,关于离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依据《结婚登记条例》第13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后,自双方签收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一、办理离婚登记: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同时结合当地生活标准及小孩生活需要的费用。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 委托律/师处理
  • 提交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等材料就可以立案了, 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 离婚起诉书、你们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缴纳诉讼费等,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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