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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1991年7月4日,我丈夫出生1985年11月16日,我宝宝出生2009年3月8日,上户口是2010年10月26日,当时上户口已经交罚款3000元整,我们夫妻在常州打工,小孩就在常州读书,下半年要生一年级,学校要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夫妻就去计划部请他们开证明,计划部的人说还要交罚款13000元,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帮我们这些打工人,我们夫妻很着急,因为我们也是农村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计划部要这么多的钱,我们也拿不出来,本来家境就不富有,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离婚 2015-03-01 2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要勇敢地为您的孩子争取本应享有的权利。
  •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要勇敢地为您的孩子争取本应享有的权利。 1、和即将入学的学校沟通,主动讲明情况,要求学校接收您的孩子。如学校执意不肯,到该学校的上级教育部门即教育局,举报该学校的不法行为。 2、打电话到当地主要媒体(电视台、报纸),爆光计生部门为达到指标,不惜违反国家的义务教育相关法例,不让小孩子读书。给计生部门压力,让他们给你们开具计生证明。 希望我的答复能给您一些帮助。希望您的孩子顺利入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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