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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家里穷一值没结婚,后经人介绍和已有子的女子结婚,她带有小孩;小孩是她未婚外出打工和人发生关系有的。 她跟我半年后;因发生争吵她就扔下小孩出走,我就要求离婚她说要离可以给她五千,不小孩交给你爸拖死你。我当时没答应,之后她就换了电话号码。我和她家人近一年没她消息,她对她的小孩也不闻不问。我打算和她离婚,但是我该怎么一方离婚呢?费用高吗?大概是多少?还有我家房子是我老爸在我结婚前盖的,名字写我的,将会怎么判?小孩怎么判?她和小小都还没过户到我家,我不想要可以吗?

诉讼 2010-08-01 1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孩子不是你婚生子,你没有义务抚养,你可以不要, 3、诉讼费,若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话,是非常少的,300元以内。
  • 婚前个人财产,不分。你可不要孩子。诉讼费有收费标准。协商,不行就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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