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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70岁老太婆,面部被打两拳,门牙被打掉一颗,蛛网膜下腔出血,胸部被打一拳,背部被打一拳。两天后,病情有所好转,主治医师说要住两个星期,现在还在医疗。请问:对方要负哪些责任?

其他 2015-03-03 21: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此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同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若对方的行为造成你方轻伤及以上伤害,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问题,若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 你好,需要给付医疗费等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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