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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拆迁,换厂址,工人有没有补偿

征地补偿 2018-07-07 05: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而且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拆迁补偿有两大分类,分别是: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
  •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 根据是不是在同一县、区确定。
  • 你好,如果你因为变更厂址而不在原单位上班,要看单位有没有地方违反相关法律,不能仅仅因为变更厂址而获得补偿。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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