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两个多月前被盗一钱包,内装九百块钱及银行卡,经报案,一星期后警察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其实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太多被抓后供出了盗我钱包的事实)。当时我问办案警察该如何追回我的损失,他说等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我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回,让我回去等待检察院的通知。等到现在我又到公安局咨询时,办案民警说侦查早结束了,现在案件检察机关可能已经到法院提起公诉了,要我到法院咨询。我到法院后,办案法官说由于我被盗数额在郑州地区够不上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所以我的损失只能由公安机关追缴赃物后,退回给我才能弥补我的损失,他们也没法立案追回。请问:如果犯罪嫌疑人把盗窃我的钱财挥霍一空的话,公安机关追缴不到赃物,我的损失该通过何种途径挽回?

其他 2010-08-03 20: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